原标题:醉驾被查不悔改,男子“二次醉驾”面临刑事重罚扬子晚报网5月9日讯(通讯员 陈金春 记者 陈咏)记者9日从扬州市江都区警方获悉,当地男子陆某第一次醉驾被查处理期间,再次醉驾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现在让他懊悔万分的是,不但要承受身体受伤带来的痛苦,还将面临即将到来的刑事从重处罚。
现场检测警方通报,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警大队宜陵中队近日接报,宜陵一居民小区门口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发现,驾驶摩托车的中年男子竟是“熟脸”陆某,此人在今年2月初就因醉驾被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目前已向检察院移诉处理之中。
让民警更吃惊的是,民警靠近陆某了解事故案情时,闻到一服很浓的酒气,陆某喝酒了?民警对其吹气检测,其数据显示为242.3mg/100ml,涉嫌醉驾根据相关规定,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医院进一步抽血送检,事后检验报告最终为288.9 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数倍。
办案民警介绍,在医院抽完血后,民警将陆某带回中队处理途中,陆某称身体疼痛难忍,民警又将其送到医院经检查,陆某身体胸部、肋骨等多处骨折警方称,根据法律规定,血液中酒精在20-80mg/100ml的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于80mg/100ml的就达到醉驾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二次醉驾”的,将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校对 李海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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