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闽台同饮一江水 生态司法护清源
2018年8月5日,泉州向金门供水工程正式通水,“两岸一家亲,共饮一江水”愿景得以实现,金门从此结束严重缺水历史迄今,泉州已累计向金门安全供水超2700万吨,既让金门同胞喝上“放心水”,也对改善金门的水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金门供水工程已成为推进“金马新四通”的工作样板,为实现两岸“应通尽通”目标树立典范为进一步提升向金门供水能力,泉州市积极策划启动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目前,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已开工建设,并被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水利项目,工程建成后将形成 “双水源、双线路、多调节”的供水保障体系。
近年来,泉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可以率先实现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两岸融合发展战略定位,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36条”惠台措施、“福建法院司法惠台59条措施”,构建金门供水“清源法屏”保障机制,开展“司法护源”行动,全力保工程进度、保供水畅通、保水质优良、保生态改善,筑牢供水安全生态屏障和法治阵地。
做优诉讼服务开辟涉金门供水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及时立案、保全、审理、裁判、执行充分运用福建法院涉台司法服务网和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做精质效管理对涉金门供水案件,实行台账管理、专人办理、重点督办,坚持“涉刑严惩、涉纷妥处、涉执快办、涉案速报”,组建法律疑难问题研究专班,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做实诉源治理落实一线工作法,在项目建设一线设立司法服务工作室,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政策宣传、多元化解、规范指引等工作,助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有力保障供水枢纽湖库及周边征地拆迁等工作顺利推进,实现“零诉讼”。
抓紧三大供水枢纽湖库生态管护为保障龙湖及其周边水环境安全,泉州中院设立供水水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晋江法院建立河湖生态法官制度和水源保护巡回法庭,就地就近开展巡回审判、风险预判、法律宣讲等服务为保障金鸡拦河闸库区及其周边水环境安全,泉州中院与市河长办联合设立“清源法屏”教育实践基地,协同开展水法规宣教、水文化宣讲、水案例宣传活动,共同呵护好这一“生命闸”。
为保障山美水库及关联湖库水环境安全,泉州中院等九部门共建七库连通工程水源保护司法联盟工作机制,构建“问题清单”“重点关注单”“法制咨询单”“催办单”等“四单”工作模式,合力塑造良性水库生态系统 抓实供水水源晋江“两溪”综合治理
安溪法院在晋江西溪源头设立全省首个“两山”巡回法庭,制定《“法护晋江源 助力河长制”十条意见》,定期在西溪流域沿线乡镇开展生态巡回审判、生态环保宣传、水质联合督导永春法院积极参与晋江东溪(桃溪段)综合治理,设立全省首个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巡回法庭暨法官工作室,探索“污染人修复+部门监管+法检监督”的生态综合治理路径。
南安法院开设河湖生态司法服务“诉非联动”平台,实时收集、研判、推送涉“两溪”违法违规信息及公众意见建议,提升“两溪”流域保护治理水平 抓好供水全域生态司法协同保护2021年5月,泉州中院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流域共治原则,围绕环境污染治理、污染行为惩治、环保宣传预防等重点环节,成立两江流域司法保护联盟,完善涉河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司法衔接,落实巡、惩、防、治举措,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健全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惩治污染水环境犯罪最严司法政策坚决严惩重罚向供水沿线水域非法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犯罪行为,严格控制适用减轻处罚、免刑或非监禁刑,缓刑率居全省最低晋江法院在全省率先制定污染环境犯罪禁止令适用规范,将污染饮用水源地等11种情形纳入 “从业禁止”范围,并将拒不履行“从业禁止”义务者列入打击拒执犯罪重点对象,有效预防再犯罪,有力震慑潜在污染者,相关经验得到福建高院总结推广。
全市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总量自2016年的峰值48件大幅下降至2022年的10件,其中晋江法院受理的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案件数年均降幅达43.6% 全省首推水生态环境司法预警机制重点面向主管部门、工业企业、社会大众动态预警水生态领域风险隐患,精准提供污染防治等行为规制提醒。
如泉州中院就一起某重点排污单位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件,联合晋江法院等共同组织4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通报案件情况,发布司法预警书,后又协调主管部门向全市各重点排污单位及运维机构转发预警书,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预警一次、防范一片”。
构建水生态环境多元立体修复模式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积极推行巡河令、净水令、放养令等生态环境司法令状,探索增殖放流、引流冲污、固坝填石等修复方式,力促受损水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南安法院以供水工程周边“两溪一湾一山”重点区域为示范点,协调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生态执法+生态司法+生态修复”工作格局,推动自然生态、人文生态、绿色经济提档升级。
站在新起点上,泉州法院将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扎实做好“通”“惠”“情”三篇文章,深化 “司法护源”行动和“清源法屏”保障机制2.0版建设,努力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生态司法“专精品牌”、司法惠台“示范样板”、两岸交流“司法平台”,为推进“金马新四通”、实现两岸“应通尽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着力打造生态司法新高地以破坏供水沿线水生态环境案件为突破口,稳妥推进禁止令保全适用、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水生态原地原态修复、企业排污合规激励等审判机制创新,以最严厉的责任追究、最严格的修复标准、最严密的防治体系,构筑最牢固的供水水源司法保护网络。
着力开辟涉台司法新领域以涉金门供水案件为重点,从台湾同胞特别是金门乡亲中聘任一批生态环境案件陪审员、特邀调解员、民情联络员、法院监督员和特约研究员,定期向台胞通报生态环境司法特别是金门供水水源司法保护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促进台胞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认同司法。
着力拓展两岸交流新平台主动融入金门供水工程创建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筹建集宣传性、体验性、互动性于一体的“饮水思源 法护清源”主题展馆,生动讲好司法“活水”故事,汇聚两岸同胞“同饮清泉,更思亲缘”的同胞情、民族心、团结力,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实践、夯实和平统一基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高院ch_fjgy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手机: 电话: EMAIL:68048562@qq.com
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网址:www.aadkj.com
Copyright © 铝浩建材厂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4042242号-4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