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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aadkj.com 发布时间:23-06-18 点击:22

本文转自【南国早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宁明男子阿强到亲戚家喝酒后,醉驾摩托车回家路上发生车祸不幸身亡阿强家人认为同桌的3人未尽到劝阻或妥善安置的义务,索赔22万余元但3名同饮人认为已尽到劝阻的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阿强家人的诉讼请求6月15日,经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3名同饮人赔偿阿强家人10万元阿强与阿文夫妇是亲戚,两家分别住在宁明、凭祥两地2022年2月5日,阿强从家里骑摩托车搭载两个孩子到阿文夫妇家做客。

阿强与阿文夫妇,以及客人阿力一起吃饭喝酒席间,阿强喝了白酒当晚,阿强两个孩子坐阿力的小车回家,阿强一人骑摩托车离开当晚11时许,阿强骑车回家的路上,与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追尾,不幸当场身亡经鉴定,阿强的酒精含量为233.32mg/100ml,属于醉驾,交警认定,阿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事后,承保货车的保险公司赔付阿强家人45.8万余元今年初,阿强家人将阿文夫妇、阿力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他们认为3名同饮人未对阿强尽到提醒和劝阻的义务,应承担阿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140万余元的15%赔偿责任,即22万余元。

阿文等3人则认为,他们已尽到提醒、劝阻等义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今年4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阿强家人的诉讼请求阿强家人不服,上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5日,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天,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

因为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各自观点,最终,双方达成和解,3名同饮人赔偿阿强家人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