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2023第一季度报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 √否一、 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 □不适用二、 股东信息(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三、 其他提醒事项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四、 季度财务报表(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 √不适用(二)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合并利润表2023年1一3月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一3月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3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一3月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团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2)。
4、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5、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6、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9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四、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4.9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 63.9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1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075.00万股的 3.01%。
其中首次授予22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1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8.40%;预留 29.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1.60%。
鉴于在第二个等待期届满前共有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90 万股限制性股票3、授予价格(调整后):15.164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不超过 63人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1)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3)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团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1-012)。
4、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5、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6、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3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1、第二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2、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63.90万股。
因 2名激励对象离职,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合计作废 4.90 万股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审议,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60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63.90 万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4 月 15 日;2、归属人数:60人;3、归属数量:63.90 万股;4、归属价格(调整后):15.164 元/股;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下转B246版) 本版导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 2023-04-26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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