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杭州某鞋业公司与镇江某商务公司间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导致3.4万余双凉鞋积压在仓库无法出货考虑到凉鞋销售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时效性”,镇江经开区法院丁卯法庭的法官及时调停化解,请原告“包圆”销售凉鞋,被告作适当经济补偿,最大化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
8月31日,这批价值数十万元的凉鞋赶在入秋前全部销完据了解,2020年11月,杭州某鞋业公司与镇江某商务公司签订多份《委托加工协议书》,约定由鞋业公司制作多款凉鞋,双方就付款方式、交货期和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然而在生产过程中,商务公司多次修改凉鞋样式,变更数量、颜色,导致鞋业公司未按原定日期交货2021年11月,鞋业公司完成了全部凉鞋生产,取样品邮寄给商务公司,并催告对方确定正式出货日期商务公司始终未给回应,直到2022年5月,突然通知鞋业公司取消该批凉鞋订单。
2023年2月,鞋业公司以“拒绝支付货款、单方解除合同”将商务公司诉至镇江经开区法院丁卯法庭对此,商务公司辩称,鞋业公司没有按约定制作出符合要求的凉鞋,他们才提出更改建议交货期延迟的主要原因和过错在原告;且双方合同约定,逾期交货达2周以上被告有权单方取消订单。
结合此案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意识到:一纸判决文书并不能实现案结事了3.4万余双凉鞋已经“沉睡”在仓库里一年多,错过了一季销售若再经法院判决、实际履行这一过程,很可能又将继续“沉睡”在仓库里如何尽快处理完这批积压货品,才是解决矛盾的关键所在。
了解到两家公司自2018年起就开始合作,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法官认为该案具备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在征询双方调解意愿后,依法在网上开展调解由于原告在杭州,法官一次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仔细向双方阐明利弊,帮助双方寻求利益最大化。
经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前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解除合同项下尚未交付的凉鞋归原告所有,被告另行补偿原告18万元损失调解成功当天,被告就向原告支付了10万元,剩余钱款将在约定之日前支付完毕。
8月31日,法官通过微信回访了解到,鞋业公司已将仓库积压的凉鞋销售完毕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高质高效化解(吴菲菲 翟进)【来源:金山网_镇江新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发至邮箱newmedia2023@xxcb.cn,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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